我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的有关要求开展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依据《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程序要求,经社会公示和立项评审,现正式对《玻璃纤维彩色壁布》和《玻璃纤维彩色预浸料》两项标准予以立项。
具体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