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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率风机零部件进口获免税红利
来源:中国能源报 | 作者:id19071501 | 发布时间: 2019-12-20 | 3118 次浏览 | 分享到:
核心提示:11月29日,由《能源》杂志和中石化、国家能源集团联合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能源企业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在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截至今年三季度,国内风电已开发的装机量为1.98亿千瓦,光伏装机也接近1.9亿千瓦。风能与光伏的已开发量尚不足技术可开发资源的十分之一。”

11月29日,由《能源》杂志和中石化、国家能源集团联合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能源企业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在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杜祥琬引文献数字称,中国的技术可开发风电资源高达约3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的太阳能和光伏资源高达约22亿千瓦时。

“再加上水电、地热、生物质能和海洋能等,国内可再生能源资源量足够丰富,达到高比例是完全可能的。”杜祥琬说。

杜祥琬认为,中国拥有的丰富可再生资源,将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第十一届中国能源企业高层论坛上,围绕“十四五”期间中国能源的发展战略与趋势,各研究机构的专家和能源企业的代表展开了探讨,其中,推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成为社会共识。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长王瑞祥表示,随着国内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能源领域也进入转型变革的关键期,应以清洁低碳作为今后发能源发展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风光电,有序发展核电、水电,不断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

但目前国内能源安全压力较大,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过程中仍存在不少挑战。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清廷在会上表示,国内能源结构中,煤炭占比较大,清洁低碳转型的进程和程度也有较大不确定性。此外,能源利用效率还有待提升,能源科技水平不高,部分关键核心技术仍有赖于进口,能源体制机制也有待完善。

杨清廷称,目前国内能源电力转型发展有多个主要任务,首先是保障能源电力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积极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其次,还需充分重视煤炭和煤电在能源电力安全保障中的作用。此外,需加快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多元化开展国际油气合作,提高油气议价能力,增强油气安全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周建平表示,解决能源发展问题,分别要实现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终端电力消费替代终端化石能源消费。为了实现这两个“替代”,就需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特别是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

周建平给出的数据显示,到2020年,国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达到15%,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将达到30%,弃风、弃水、弃光的现象得以缓解,风光电建设成本将再度降低。

“到2030年,国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0%,预计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40%。”周建平说。

近年来,风电、光伏技术取得很大进步,开发成本较快下降,但风电和光伏的不稳定性和间歇性的特点,决定了其还需与储能技术相结合。

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余皎则指出,在可再生能源的储能技术没有突破性进展以前,石油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仍将占据主体能源地位,应用的领域也将更为广泛。

“石油在保障能源安全方面的安全战略价值,仍不可替代。”余皎说。

上网电价政策调整导致我国风电行业迎来“抢装”,而风电整机交付受到叶片、轴承等核心零部件短缺掣肘。此次税收政策调整,将有利于缓解风电产业链紧张状况。

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9〕38号)(下称《通知》),明确指出,从2020年1月1日起,对于单机额定功率≥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所需配套的整机控制器、轴承等相关零配件,国家将免征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调整涉及整机和零部件

《通知》明确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单机额定功率≥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整机配套产品为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符合规定的国内企业能够在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情况下进口相关风电机组整机控制器、变流器、主轴承、发电机轴承等相关零部件产品。

针对这一免税政策,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指出:“从目前国内主要整机企业的财报来看,其中赚钱能力强的仍是偏中小型功率的风电机组,包括1.5兆瓦及2兆瓦等,但大功率风电机组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此次《通知》的发布主要是为了鼓励我国本土风机制造业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弥补风电核心零部件的短板。”

同时,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与2018年11月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版本相比,此次发布的《通知》对风电整机进口免税政策做出了调整。此次《通知》明确指出,所有规格的风力发电整机都名列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名录,而2018年版本中的《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则仅包括了单机额定功率≤6兆瓦的风力发电整机。这也意味着,从2020年开始,超过6兆瓦的风电整机进口将不再享有免征关税的优惠。针对这一调整,彭澎认为,风电整机一直是国家支持的重大技术装备,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国内风电整机企业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有利于提高风电产业链整体水平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我国多家整机企业已加速布局大功率风电整机,不论是5兆瓦还是10兆瓦等大功率风机产品,均具备国产化能力。然而,彭澎认为,整体而言,我国大功率风机制造水平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部分零部件进口免税的政策将有利于提高国内风机产业链的制造水平。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风电装备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李钢强也认为,从技术角度来说,相关零部件进口免税的政策调整,意味着有更多国外产品能够以更加低廉的价格进入国内。“风电技术大多源于欧洲,国外产品技术附加值相对较高,对国内风电供应链上的相关厂家来说,引进国外产品从研发角度上将起到一定促进作用,这样一来,也有利于减少打价格战的现象。”

同时,李钢强还指出,免税政策可能会对国内的风电产业有一定的刺激作用,海外厂商将与国内企业共同分享国内市场的“蛋糕”。“此次发布的免税政策明确针对额定功率≥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相比较小功率风机制造水平,我国大功率风机供应链水平相对较弱,海外风电供应商可能将对本土供应企业造成一定的竞争。”

缓解“抢装”造成的供应链紧张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在我国风电行业面临“抢装”之际,未来三年内对进口零配件实施免税也将对我国风机供应能力形成一定的支撑。

此前多个市场研究机构都曾发布报告称,受到我国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调整影响,我国风电领域已迎来“抢装”,而我国零部件供应能力将遭遇瓶颈,叶片、轴承等零部件短缺现象尤为凸显。

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秘书长张世国指出,不论是国内还是全球范围内,风电行业的发展都已经到达了一个重要节点。“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我国风电发展正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供应链难以跟上风电规模发展的需要。在海上风电领域,大功率风机需求巨大,其中国内对齿轮箱、轴承、叶片等关键零部件供应都存在不足。零部件进口免税的政策将有利于降低新能源产业链的成本,在改善我国风电行业供应链短板的同时,也将促进我国海上风电成本下降。”

同时,张世国指出,从全球风电行业发展来看,国家持续减免风电供应链上的相关零部件进口税费,也将有利于提高国内风电行业供应链的竞争力。“从全球格局来看,包括道达尔、壳牌等国际能源巨头都在布局进入风电领域,并寻求业务转型。随着风电行业市场主体越来越多,全球风电供应链的紧张有所加剧,尤其表现在轴承、齿轮箱等零部件短缺。此政策将有利于增强我国风电供应链的竞争力,保障国内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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