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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相关产业政策(一)
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 作者:id19071501 | 发布时间: 2021-06-10 | 3123 次浏览 | 分享到:
核心提示:2019年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

2019 10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目录(2019年本)》共有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有关玻璃纤维行业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内容如下:

鼓励类

建材:

1、8 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粗纱(单丝直径>9 微米)池窑拉丝技术,5 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细纱(单丝直径≤9 微米)池窑拉丝技术,超细、高强高模、耐碱、低介电、高硅氧、可降解、异形截面等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玻纤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玄武岩纤维池窑拉丝技术;碳化硅纤维、复合纤维;航空航天、环保、海工、电工电子、交通、能源、建筑、物联网、畜牧养殖等领域用热塑性、热固性复合材料产品及其高效成型制备工艺和装备;树脂基复合材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与装备;20  万吨/年及以上矿物原料粉体加工生产线。

纺织:

1.、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生产、应用[碳纤维(CF)(拉伸强度≥4200MPa,弹性模量≥230GPa)、芳纶(AF)、芳砜纶(PSA)、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UHMWPE)(纺丝生产装置单线能力≥300吨/年,断裂强度≥40cN/dtex,初始模量≥1800cN/dtex)、聚苯硫醚纤维(PPS)、聚酰亚胺纤维(PI)、聚四氟乙烯纤维(PTFE)、聚苯并双噁唑纤维(PBO)、聚芳噁二唑纤维(POD)、玄武岩纤维(BF)、碳化硅纤维(SiCF)、聚醚醚酮纤维(PEEK)、高强型玻璃纤维(HT-AR)、聚(2,5-二羟基-1,4-苯撑吡啶并二咪唑)(PIPD)纤维等] 。

限制类(建材)

1、中碱玻璃纤维池窑法拉丝生产线;单窑规模小于8万吨/(不含)的无碱玻璃纤维粗纱池窑拉丝生产线;中碱、无碱、耐碱玻璃球窑生产线;中碱、无碱玻璃纤维代铂坩埚拉丝生产线。

2、入纬率小于600/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700/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900/分钟的喷水织机。

淘汰类(建材)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 2020  12  31 日是指应于2020  12  31 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1、使用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玻纤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
 2、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和制品及其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
 
3、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芯材厚度在 0.5mm 以下);棉涤玻纤(高碱)网格复合胎基材料、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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