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微信公众号
由协会参与申报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列入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01-12 | 385 次浏览 | 分享到:



      1月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下达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本批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共计114项,其中制定97项、修订17项。本批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共计29项,语种均为英文。由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联合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报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列入其中。


图片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与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究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条件成熟的可直接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规则标准采信清单,为企业、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规则标准。

图片

图片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积极响应国家“双碳”发展战略,自2022年起着手探索建立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碳减排系列团体标准,并于2023年发布了团体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玻璃纤维生产企业》(T/CFIA B2-2023)。该标准的制定,为后续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联合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报《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国家标准提供了充足条件,并在同类国标和行标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为行业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同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推荐图文
推荐标准质量
    点击排行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分享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也不构成其他建议,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修改或删除。
同类标准质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