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玻纤湿法制品用增稠剂》团体标准立项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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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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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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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 号)及《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前期企业建议和秘书处初步讨论,确定《玻纤湿法制品用增稠剂》团体标准(见附件)正式进入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程序。现根据程序要求,将以上标准立项申请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征集参编单位。 本批标准立项申请公示期为30天(2025年11月4日-2025 年12月3日)。
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