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微信公众号
秘书长刘长雷参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目录修订工作研讨会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07-11 | 108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 7月3日下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组织召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目录修订工作研讨会。此前,联合会已针对《目录》以及“技术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本次会议是就《目录》中的具体条款进行上报前的研讨。

 为扎实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引导建材企业技术进步、创新和高质量发展,2023 73日下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组织召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目录修订工作研讨会。此前,联合会已针对《目录》以及“技术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本次会议是就《目录》中的具体条款进行上报前的研讨。

 来自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的负责同志对具体条款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由联合会总经济师、副秘书长兼行业工作部主任孙星寿主持。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秘书长刘长雷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始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于20181126日由国家统计局发布并实施。

 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开始修订和完善,在2018版基础上将八大产业调整为九大产业,增加了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两大产业,取消了数字创意产业,九大产业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目录》的修订,对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推荐图文
推荐协会动态
    点击排行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分享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也不构成其他建议,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修改或删除。
同类协会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