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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玻璃纤维长丝发起双反期中复审调查,请相关企业做好应对准备!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10-15 | 141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4日,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接商务部贸易救济局有关部门最新消息,欧盟委员会已于当地时间2024年8月30日发布公告,对华玻璃纤维长丝发起双反期中复审调查。公告称,应Glass Fibre Europe于2024年6月3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Continuous Filament Glass Fibre)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019 11 00、ex 7019 12 00、7019 14 00和7019 15 00(欧盟TARIC编码为7019 12 00 22、7019 12 00 25、7019 12 00 26、7019 12 00 39)。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17日,欧盟对华玻璃纤维长丝发起反倾销调查。2011年3月15日,欧盟对华玻璃纤维长丝作出反倾销终裁。2016年3月15日,欧盟对华玻璃纤维长丝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4月25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2年4月2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13年12月12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进行反补贴调查。2014年12月23日,欧盟对此案作出反补贴终裁。2019年12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进行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2月25日,欧盟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对此,协会已与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相关部门进行了初步交流,近年来由于我国玻纤行业在数字化、绿色化赋能方面成效突出,生产效率提升显著,产品成本持续下降,而国外企业在工艺装备技改和数字化改造方面滞后明显,使得中国玻璃纤维及制品在海外市场的性价比优势不断凸显。对此,商务部官员也充分认可中国玻纤工业近年来的进步成果,但仍提醒大家要做好应诉准备,后续商务部及协会尽力协助企业开展相关应诉工作。

协会后续将继续密切关注本案进展情况,并与商务部及相关企业保持密切联系。相关企业在应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协会联系,联系电话:1312683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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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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