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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雷秘书长带队赴商务部沟通玻璃纤维产品出口管制相关事宜,相关产业政策将于年会期间进行宣贯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11-28 | 121 次浏览 | 分享到:

  

 11月26日,协会秘书长刘长雷携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宇、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高级工程师崔峰波等企业代表,就新出台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中有关玻璃纤维产品出口管制相关事宜,赴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进行沟通交流,与安全与管制局评估处、许可一处有关负责人及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了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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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访商务部前,刘长雷秘书长与大家一起详细研究相关产业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分别于2024930日和1115日正式发布,并计划于121日起同步实施其中,具备“比模量大于等于3.18×106m”及“比抗拉强度大于等于7.62×104m”两种特性的玻璃“纤维或纤丝材料”,将被纳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为便于更好的在全行业宣贯实施该产业政策,同时协助行业企业规范开展和持续加强全球贸易活动,协会向商务部提交了有关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相关两用物项出口管理政策的请示函,受到商务部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沟通会上,刘长雷秘书长介绍了我国玻纤及制品行业在数字化、绿色化赋能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尤其是随着生产效率提升、产品成本下降,中国玻纤及制品在海外市场的性价比优势不断凸显,外贸出口和海外市场对于行业稳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后,刘秘书长就近期企业反馈的玻纤性能测试标准方面的疑问进行现场汇报说明,提出需要商务部进一步细化明确的事项。泰山玻纤唐宇副总经理补充介绍了中国玻纤工业的发展历程,随着中国玻纤工业技术不断进步,相关产品指标数据也在不断演变。巨石集团崔峰波高工现场展示了不同玻纤产品的样品,以帮助商务部更好地了解不同产品的形态。商务部与会领导就玻纤产品性能测试细节问题,对企业代表进行补充问询,最后就协会和企业提出的请示进行了明确解释和指导。根据沟通,大家进一步明确了与管控指标相配套的测试标准,为后续行业和企业严格遵守国家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规范开展外卖出口业务提供了依据。

      安全与管制局与会领导强调了出口管制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性,并就两用物项管理新规定的清单等具体内容以及制定管理规定的目的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也感谢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及时就行业实际情况与商务部进行沟通,并建议协会尽快在全行业开展政策解读宣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工作安排,协会将对相关材料做进一步整理,并计划于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2024年年会召开之际,于1211日下午在江苏省宜兴市陶都半岛酒店召开“最新产业政策与标准研制项目宣贯会”,对相关政策做详细解读宣贯。届时请有出口贸易业务的单位及时参会,详细了解并掌握该具体产业政策。(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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